市财政投资公司精神文明创建再结硕果
荣获“江西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称号
4月28日,经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江西省第二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第十一届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赣字[2008]20号)文件批准,市财政投资公司荣获“江西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称号。近几年来,该公司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探索具有公司特色的单位文化,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1、领导重视。近年来,该公司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获得赣州市第四届文明单位后,公司领导就把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提出了“创省级文明单位,促经济再上新台阶”的目标。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3名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经理经常亲自过问并听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措施得力。为全力推进创建工作,该公司号召公司上下齐参与,多次邀请市文明办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到公司进行创建工作指导。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工作标准和时间要求,确保了创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3、氛围浓厚。为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在公司大堂制作了“创省级文明单位,建和谐平安公司”宣传专栏,定期编发创建工作信息,并在办公楼大堂电子显示屏上开设了“文明创建”宣传阵地,每天滚动播放创建口号、省级文明单位标准等方面的内容,为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4、工作扎实。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对公司机关环境进行了全面的提升改造;保持了办公区绿地花圃的长期美化,对办公楼内外建立了日常的清洗、整修制度;在大堂内安装了大型电子显示屏;加强了对公司的大楼、卫生、车辆、安全等多方面的制度建设和管理。
5、效果明显。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开展以来,创建工作有效地促进了该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公司各方面日益呈现出可喜局面,为促进公司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做出了积极贡献。
(市财政投资管理公司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