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国资委2008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08]55号)和省国资委《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国资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国资办字[2008]165号)精神,市国资委被确定为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对象。为切实做好这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结合我市国资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改革型、服务型、创新型国资监管部门这一目标,抓住深化国企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一中心,突出关注民生、服务企业这一主线,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大力抓好整改,注重纠建并举,落实长效机制,树立国资队伍良好形象,为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实现赣州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提供保证。
二、评议对象
市国资委接受省国资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的工作考核。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既要覆盖政风行风建设的各个方面,又要突出重点。
(一)评议的基本内容
1、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对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视程度;是否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是否把建设“监管企业满意的出资人”纳入中心工作。
2、宣传教育。是否开展以查找工作差距,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是否开展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为目标的专题教育和培训;是否对先进典型、好人好事进行了宣传和表彰。
3、监督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长效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人员、责任、工作三落实;是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和预防腐败体系及纠风工作责任制;是否畅通监督渠道,设立公开投诉电话,认真处理企业和群众的投诉。
4、综合效益。政风行风评议和国资监管工作是否紧密结合,同步发展;政风行风评议群众满意度调查是否达到满意以上;是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评议的重点内容
1、建设改革型、服务型、创新型国资监管部门。是否继续保持“创先进、争第一”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创效能机关;是否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低效率等不良风气;是否组织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出资监管企业及广大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
2、深化国企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力度;是否做好政策性破产企业的组织实施和省属下放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是否采取积极措施,促进资源、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关注民生、服务企业。是否注重解决企业、基层、服务对象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出资人、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维护;是否改善服务环境,推出方便企业、方便服务对象等便利措施,实行服务承诺;是否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拓宽思路,积极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帮助。
四、组织实施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国资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国资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
(二)按照行业管理的原则,市商业银行、市自来水公司的行风评议工作,由市国资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五、评议方法
市国资委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为期五个月。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6月底前)
1、工作机构。为加强对市国资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成立赣州市国资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蓝捷同志为组长,市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欧阳忠同志和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廖宇明同志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日常性工作。
市国资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宣传组、综合组、调查组、督导组和材料组,各组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组(设在办公室,责任领导:王全生、彭传生)
A、重点做好市国资委民评办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市国资委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不定期出刊民评工作简报,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与反馈信息。
B、负责做好有关协调工作,起草有关会议领导讲话,制定对市商业银行、市自来水公司民评工作的表彰奖励办法。
(2)综合组(设在监察审计科,责任领导:廖宇明)
A、成立市国资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国资委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B、组织召开市国资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传达省国资委民评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委2008年民评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文件。
C、配合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做好民评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的建立工作,按要求填报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
D、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违法乱纪案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或提出处理意见。
(3)调查组(设在产权管理科,责任领导:邓正华)
A、制定市国资委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方案,6月底前报省国资委、市民评办和市纠风办。
B、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各类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出资监管企业、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监督员对市国资委的意见和建议。
C、确定市商业银行、市自来水公司群众满意度调查方式,开展对这两户企业的群众满意度调查。
D、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汇总、梳理、分类,7月20日前完成群众满意度调查。
(4)督导组(设在考核任免科,责任领导:谢基荣)
A、根据市国资委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以及产权科收集、汇总的群众意见和建议,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条进行整改落实。
B、督促市商业银行、市自来水公司抓好在2007-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C、9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报省国资委、市民评办和市纠风办。
(5)材料组(设在规划发展科,责任领导:梁敏辉)
收集整理市国资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开展所做的工作,包括文件资料、宣传简报等,9月底前做好市国资委民评工作总结,迎接省国资委和市民评办的工作检查。
2、工作方案。根据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国资委《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国资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赣州市国资委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关于组织2008年赣州市商业银行、赣州市自来水公司行风评议的通知》;制定《赣州市国资委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报省国资委、市民评办和市纠风办。
3、思想发动。及时在市国资委机关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文件,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达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积极投入的目的。
4、集中宣传。一是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宣传,营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市国资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宣传,集中展示市国资委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取得的成效,塑造国资监管队伍的整体形象;三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与反馈信息,指导市商业银行、市自来水公司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5、公布监督评议电话,设立举报信箱。
电话号码:0797—8123509 8120618
(二)开门纳谏,征求意见。(7月-8月)
1、采取走访,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出资监管企业、服务对象、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企业职工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各级政协委员、评议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2、发放征求意见表。向市直有关部门、出资监管企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诚恳征求意见,对收集到的意见及时汇总、梳理、分类,分析原因,逐一整改。
3、组织群众满意度调查。积极配合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工作,认真填报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同时,认真做好对市商业银行、市自来水公司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三)自查自纠,整改建制。(9月底前)
1、根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求,按照《赣州市国资委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以及收集、汇总的群众意见和建议,重点查找政风行风方面突出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不正之风多发易发的部位和环节。同时,督促市商业银行、市自来水公司抓好在2007-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9月底前,将市国资委组织自查自纠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省国资委、市民评办和市纠风办。
2、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对市商业银行、市自来水公司的表彰奖励办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抓好市国资委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充分认识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不断解放思想、深化国企改革结合起来,与纠正行业各种不正之风,切实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认真研究新情况,掌握新特点,探索新经验,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求真务实。要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突出的深化改革、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问题作为民主评议和自查自纠的重点。要对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分析产生的原因,突出重点,深入整改,做到知错即改、边整边改,务求实效,坚决屏弃形式主义,防止评议走过场。
(三)加强联系,及时沟通。要及时向省国资委民评办和市民评办、市纠风办通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态、进展和信息,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四)严肃纪律,落实规定。一是要诚心诚意敞开大门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二是对在政风行风评议期间顶风违纪的人和事一律从严查处;三是评议工作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部门和行业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部门和行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部门和行业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08年6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