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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钴钨公司认真落实国企领导人员“七个不准”规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7-24 阅读:
 
 
  
赣州钴钨公司认真落实国有企业
领导人员“七个不准”规定
 
  中纪委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申并提出“七个不准”规定之后,赣州钴钨有限公司纪委按照市国资委的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提出的“七个不准”规定, 把“七个不准”的要求融入企业决策、管理和生产经营之中,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七个不准”的意见》。
  
  一、加强思想教育,推动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以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路进一步加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要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思想作风教育,使领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使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开展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思想;认真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使领导干部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教育和警示领导干部保持清醒头脑、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利用中心组学习、上党课、开展专题教育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准确把握“七个不准”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监督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七个不准”的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通过一系列的教育,使遵规守纪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廉洁自律成为领导干部的道德追求,成为一种行为习惯,成为一种价值取向,营造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公司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个不准”,切实加强公司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注重提高领导人员自身素质,围绕创建“四好班子”和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评。
   
  二、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理。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所在,落实“七个不准”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要按照中央关于“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推进公司改革与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形成一整套便利、管用有效的制度体系。重点建立和完善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集体决定事项的范围程序。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职工群众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行为,完善收入分配、薪酬管理等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公司决策机制,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深化厂务公开,凡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凡是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必须通过职代会等形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凡是涉及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向职工公开,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要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大对执行各项制度的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加强对执行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做到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三、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用权行为。落实好“七个不准”,要着重把好用权关,坚定不移地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强化决策的制度约束,规范决策程序,对决策过程实施监督,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修正机制,促进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以公正体现严明,以公平体现约束。注重提高领导人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民主意识,掌握科学决策方法,珍惜慎用手中权力,自觉接受监督,把自己的用权行为自觉置于制度的约束之下,置于党组织、监督部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监督领导干部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下属,把好“七个不准”要求的亲情关,管好身边人员,处理好公私关系和亲情关系,秉公办事,不绚私情,为员工作表率。
  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加强产权管理,健全产权管理机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担保、借贷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强化对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项目等企业经营管理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规范操作程序,有效堵塞漏洞,控制经营风险。加强效能监察,针对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效益、效率、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围绕营销采购、安全生产、资金管理等开展效能监察,推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四、严肃纪律,切实加强对“七个不准”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公司党委、行政要对领导人员执行“七个不准”要求及廉洁从业情况,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以完善制度,增强执行力为手段,以考核奖惩机制为保障,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七个不准”落实到位。以监督领导干部执行制度为切入点,及时纠正和严格追究违反制度的行为,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同时要促进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重点检查领导人员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从业、薪酬、职务消费,以及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对违反“七个不准”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决不姑息。重点查处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震摄和警示作用。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贯彻落实“七个不准”中的监督保障作用,加强“七个不准”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七个不准”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人员依法经营、廉洁从业,保证“七个不准”要求落到实处,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和坚强保证。
 
  (赣州市国资委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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