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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迅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3-20 阅读:
次
中共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文件
赣市国资人字
[2008]4号
关于罗迅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自来水公司:
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罗迅同志兼任市自来水公司工会主席。
请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二
OO八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
人事
罗迅
任职
通知
抄
报:市委组织部
抄
送:市总工会
中共赣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办公室
2008
年2月18日印发
共印
7份
(考核任免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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