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八年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更高的起点上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推进重组,开创国资监管新局面,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的一年。2008年市国资委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以及全省经贸国资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净增17亿元、利税总额达5.47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112%为目标,深化改革,推进党建创新,为实现国有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思想、政治、组织保证,为赣州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和谐的追赶与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国资监管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
1、组织系列宣讲培训,提高对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今年要通过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突出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准确把握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自觉运用好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
2、开展“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纵深推进‘对接’发展战略”主题实践和调研活动。
所有企业都必须结合实际,创新运用专家论证会、高峰研讨会、“金点子”座谈会、行业对标分析会等形式,总结企业发展规律,梳理制约发展 “瓶颈”,抓住关键,高端切入,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明确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主题。要选择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个案进行诊断与剖析,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调研活动,多出个案分析和调研论文精品,充分展示国资监管系统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成就和风采。
二、深化国企改革重组,增强我市国有经济在关健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
1、争取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办法》。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赣发[2007]14号)精神,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拟定文稿,争取尽快出台。
2、按上市公司的要求,着手培育上市公司。
把市商业银行、赣州高速公路公司、赣州稀土矿业公司等优质企业列上市重点对象培育,创造条件,争取在2009年以后能逐步上市。继续做好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延伸机构工作,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加服务产品,提高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优化赣州高速公路公司股权结构,努力争取新上预期收益高的建设项目,增强实力与后劲;积极引进以稀土为原料的应用产品制造企业,促进稀土资源与高新技术的融合,延伸产业链,奠定上市基础。
3、研究制定重组国有投融资公司方案,打造新的投融资平台。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组建国有投融资公司的精神,研究整合市国资经营公司、市财政投资管理公司、市基建投资公司资产和组合其它国有资产及股权的方案,争取在近年内组建一至二个资产超20亿元的国有投融资公司。并通过担保贷款、发行债券等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为我市产业化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4、加快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
帮助赣州铝厂与重庆科创公司合资组建赣州铝业公司;督促和指导安华钴业、医药集团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资产重组。
5、指导市场退出企业妥善安置职工。
指导赣州木材厂、金林人造板厂等企业实行政策性破产,把好资产变现关口,处理好债权债务关系,有序安置好企业职工;协助做好赣州铝厂、钴钨公司、医药集团和赣州酒厂(母体)职工安置工作;协调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努力实现政府、企业与职工“三满意”。
6、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监管,提高其营运质量。
帮助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用市场化运作办法经营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采取多种经营形式,提高经济效益和壮大资本实力。加紧研究方案,年内适时启动第二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管理的工作。
三、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提高国资监管能力和水平
1、推进国资监管企业建立外派监事会制度。
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按照“一监多企”配备模式,区分企业的不同性质,制订相应的派出方案和工作制度,择时启动外派监事会。
2、开展国企董事会试点。
制订《建立完善国资监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通过试点,使董事会建设与企业党组织的换届、任期考核协调同步;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推进建立外部董事配置制度。
3、进一步规范国资出资人代表履职行为。
修订印发《赣州市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工作守则》,进一步规范与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在企业决策中的工作程序,加强对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守则的考核、评价与检查,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
4、完善经营业绩、党建、纪检“三位一体”的考核机制。
完善考核制度,强化考核力度,提高考核精准度,形成“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激励层层连接”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党建与反腐倡廉责任体系,使考核效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
5、完善国资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1)完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制。做好年度国资经营责任合同的签订工作,确保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各项指标的实现。加大约束和惩罚力度,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维护考核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开展建立任期考核制度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行业对标调研,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经济增加值(EVA)指标进行考核。与任期考核相衔接,探索增量资产奖励股权等办法,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3)完善并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在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力量的同时,更多地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细化有关规定,使内部审计工作走上制度化、正常化的轨道,实现对企业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监管。
6、完善分配方式,调动做强做大企业的积极性。
(1)按照经营业绩、党建、纪检同步考核的要求,兑现企业负责人当期基薪与绩效薪酬。
(2)建立完善企业高管岗位评估和业绩评价体系。根据其岗位职责和贡献确定薪酬水平,建立健全对企业负责人副职的考核制度,合理拉开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其他负责人之间,以及其他负责人相互之间的薪酬差距。
(3)在效益增长的基础上,探索构建企业内部职工收入自然增长机制。推行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和企业经济效益增长挂钩,推行企业年金制度试点工作。
7、加强国资监管队伍自身建设。
(1)加强对县级国资监管机构的指导。开展调研,探索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落实县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加强对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的各类业务培训。
(2)深入开展“创高效机关,树国资形象”活动。牢牢把握出资人定位,依法履行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 质,使之能以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好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工作效率、较强的分析与沟通能力,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寓保护于监督之中,创造与国资监管企业改革、发展、创新、和谐的良性互动新格局。
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国企党建、纪检监察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1、继续深入开展国企“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企业高管班子建设。
围绕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作风形象四个方面对企业高管班子的要求,继续加强企业高管班子的理论、能力、作风和制度建设,使国资监管系统企业高管班子成为带领广大职工求真务实、团结拼博、开拓创新、创造佳绩的坚强核心。
2、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探索国资监管企业“管人”的新途径。
(1)年内力争出台《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企业经营者的办法》。把党管干部原则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有机结合起来,选拔一批进取心强、经营管理水平高、市场反映敏锐、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的经营管理者。优化高管班子结构,构建符合企业发展规律的出资人代表和经营管理人员选用机制。
(2)大力推行企业内部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使那些有科学发展意识和能力,能够创造科学发展业绩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体系。
3、把培养造就创新型企业家队伍作为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来抓。
年内争取出台《关于鼓励企业经营者干事创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实行干部在企业与机关双向交流的暂行办法》等制度性文件。组织并鼓励企业高管班子成员和后备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高层次培训,鼓励支持机关优秀中青年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及社会各类优秀人才到国资监管企业创业发展;选送后备人才到机关或企业任职锻炼,促使其复合成才;积极营造理解尊重企业家,支持创业者,保护改革者,崇尚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形成企业家有作为、有地位、受尊重的社会风尚。
4、创新发展现代企业文化,开创国资监管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
(1)开展创建和谐平安企业活动。通过落实和谐平安创建领导责任制,确保国资监管企业做到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重大国有资产流失案件,不发生治安和刑事案件;职工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要把保障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放在重要位置,营造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职工、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2)加强企业和谐文化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培育企业和谐文化,激励进步,促进发展,凝聚人心,打牢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3)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宣传载体。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敬业精神强的国资宣传报道与信息员队伍;建设好市国资委以及各企业门户网站,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标准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与作用。
5、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
(1)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业”主题实践活动。加大廉洁文化教育和廉洁文化进企业工作的力度,坚决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七个不准”规定,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落实。
(2)推进企业效能监察。围绕社会关注、职工关心和企业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效能监察意识,提升效能监察水平,扩大效能监察履盖面。
(3)完善与市检察院反贪局建立的和探索其它形式的工作协调机制。整合市国资监管系统纪检监察资源,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和处置力度,形成监督合力。
(4)要在注重纪检监察队伍的培育的同时,全面推行国资监管企业纪委书记、监事会负责人的公开履职制度,探索建立纪委书记交流制度。
(5)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职工民主管理体系。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加大推进政务、厂务公开,赋予职工更多的“知情权”、“发言权”和“评判权”。全面推行企业高管人员的述职、述廉并使之制度化。
五、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1、积极参加服务新农村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抓好2008年挂点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落实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国资监管企业党员干部服务新农村的积极作用。
2、建立社会责任沟通机制。
有条件的企业要向社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报告,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和措施,完善社会责任沟通方式和对话机制,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监督。
3、加强党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领导。
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广泛动员党员带头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发挥作用,认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案工作,做好职工群众信访工作,营造有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