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国资委服务公开承诺
为了提高我委的执行力、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转变服务观念,提高行政效能,现结合工作实际,我委郑重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对出资监管单位依法正确行使出资人权利,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经营权、用人自主权和法人财产权,做到国有资产产权约束不缺位,履行出资人权力不越位,出资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不错位。
二、坚持透明行政。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做到职能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和监督公开,设立投诉电话,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
三、坚持高效行政。办事不拖拉、不扯皮、不推诿,强化工作效能,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想尽办法办,确保当天的事当天办完,当周的事当周办完,规定时间办的事按期办完。
四、坚持服务行政。以企业需要为先,企业的事就是我们的事,企业的发展就是我们的职责,帮助企业协调关系、排忧解难,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五、坚持廉洁行政。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在各项工作中始终做到维护好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不谋求本部门及个人利益。
投诉监督电话:8120618
我们竭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00七年四月